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6年3月9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张军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作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5年,党中央制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在党领导人民司法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收案29154件,结案31958件,同比分别下降16.5%、1.8%。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审判执行案件3748.6万件,审结执结3620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0.8%、8.9%。
一、恪守公平正义,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水平安全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有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坚决捍卫国家安全。深化反颠覆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贯彻反分裂国家法,严惩“台独”顽固分子。对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李延贺依法定罪判刑。依法惩治向境外走私稀土、非法出售亲本种子种质资源等犯罪,筑牢国家战略资源安全司法屏障。
有力维护公共安全。审结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6万件5.3万人,同比下降7.3%(件数,下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传统毒品犯罪连年下降,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惩治力度,严格区分非法贩卖麻精药品与合理购药用药,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加强监管。依法惩治非法寄递危险物品、油罐车非法装运食用油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持续推进醉驾治理,办理醉驾刑事案件意见出台后,判刑人数由2023年32万降至2025年23.1万,因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及致死、致伤数量均有下降。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1万件8.5万人,同比增长1.2%。对缅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团16名主犯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域外侵害我公民犯罪依法必惩。
严厉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6万件4万人,同比增长22.4%,依法惩处唐仁健、罗保铭等57名原中管干部。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白天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依法惩治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政商“旋转门”等新型、隐性腐败犯罪。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行贿犯罪案件2724件3235人,同比增长10.1%。协同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81.4亿元。
依法惩治新型犯罪。过去五年审结危害网络安全犯罪案件9326件2.2万人,较上一个五年增长158.5%。2025年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2.5万件3.8万人,同比下降62%,协同治理成效明显。依法惩治网络谣言、网络传销、网络暴力等犯罪,促进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两名青年非法获取并散布他人隐私信息,被依法定罪判刑。严惩以虚拟货币为媒介洗钱、逃汇等犯罪,协力防范非法跨境转移资金。明确驾驶人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应承担刑事责任,不能以科技应用逃避法律追究。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严惩非法集资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1万件2.2万人,同比下降0.6%。会同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等落实房地产融资协调等机制,促进保交房。审结金融案件270.7万件,同比增长1.8%,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司法与行政“数链协同”监管,促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做实风险防控。
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法院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实现全覆盖,加强指导调解,汇聚解纷合力。重庆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开展“示范裁判+集中调处”,促使959户业主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纠纷达成和解,潜在2000余件纠纷消解于萌芽。“总对总”多元解纷合作单位增至18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自行调解纠纷65.4万件,同比增长4.3倍。规范立案,依法先行调解;推广67类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有力保障诉权。协同有关单位落实最高人民法院1至8号司法建议,完善行业监管,“抓前端”成效明显。最高人民法院到地方、到基层巡回审判3959人次,同比增长3.6倍,相关上访下降23.9%。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刑事司法原则,依法宣告294人无罪,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235人。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辩护人的权利。连续三年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工作会商,完善律师工作机制,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审结涉侦查、起诉、审判等国家赔偿案件6865件,并回溯错案成因、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前端预防。向3.8万名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8.5亿元。河南法院依法救助父母遇害的三兄妹,协同职能部门办理低保、减免学费,让孩子生活学业有保障。
二、恪守公平正义,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助力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制定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6万件,同比增长0.3%。坚持依法有力保护知识产权。判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9万人,同比增长6.2%。发挥保全措施、先行判决、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功能,及时救济权利、惩处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某数控机床技术秘密侵权案,判令恶意侵权人及其公司连带承担3倍惩罚性赔偿3.8亿元。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制定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工作指引,以调解促推合作、规范发展。两家低空经济头部企业因专利权引发系列纠纷,一判可能两伤,法院通过调解促成双方以“先许可使用、后协商费用”实现专利转化运用。维护良好创新秩序。深化知识产权非正常批量诉讼治理,依法驳回起诉2331件、司法处罚694件。依法惩治离职员工侵犯商业秘密,张某等14人非法获取原公司芯片技术信息,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判刑;同时保障人才有序流动,郑某离职后从业与原公司商业秘密无实质关联,法院认定其不违反竞业限制。促进人工智能规范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案件,准确把握科技创新“容错”空间。某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服务中出现差错,研发者已善尽注意义务,法院认定不构成侵权。对利用人工智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坚决依法规制,促进科技向善。
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审结涉经营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类案件2.5万件,同比增长4.7%,落实“非禁即入”,促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某地就共享电单车设定特许经营权并授予特定公司,法院审理认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依法判令撤销。助力整治“内卷式”竞争,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认定构成垄断案件27件;审理两大电商企业“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引导双方互联互利、共促消费。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典型案例,整治招投标内外勾结、代理机构牵线勾连、投标人串通围标等行为。促进市场要素高效配置。审结破产案件3.2万件,同比增长5.1%,助力1481家企业重获新生,推动2.9万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化解债务4万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1万亿元。天津法院审理某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案,依法处置所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助力停滞近10年的“117项目”复工续建。河北、辽宁、吉林、江西、山东、河南、西藏、宁夏、新疆等地在省级层面健全破产工作行政与司法联动机制,南京、宁波、合肥、佛山、成都、西安等地深化破产事务中心建设,实现破产审判效能、企业重整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益“三提升”。深圳深化个人破产制度实践,首例个人破产清算案当事人按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的方案积极偿债,4年考察期满被依法免除剩余债务。厦门个人破产保护条例施行4个月,已立案审查个人破产案11件。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会同中国证监会出台意见,协同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审结涉证券、期货、基金等案件2.5万件,同比增长53.6%。严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某上市公司虚增营收11亿元,法院依法判处实际控制人有期徒刑六年,判令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7.7亿元。
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以平等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台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25条举措。持续规制企业“以大欺小”,在709起案件中认定大企业将收到第三方款项作为付款条件的合同条款无效,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19亿元。某单位以受审计为由拖延支付货款,法院审查认定该审计与交易无特定关联,依法判令付款2686万元。严惩涉企敲诈勒索、造谣抹黑等违法犯罪。某网络主播持续诋毁、严重侵害某知名企业商誉及经营者名誉,河南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60万元并公开道歉。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坚决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司法监督,纠正涉企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认定69件已诉案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再审改判6家企业、12名企业经营者无罪。促进完善公司治理。审结涉股东出资、股权转让等公司纠纷案件15.1万件,同比增长39.5%。某新能源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因两个股东意见不合面临强制清算,湖北法院调解促成股权转让,公司上亿资产及绿色产能得以持续经营利用。依法审理家族纷争引发的公司内部纠纷案件,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财产依法传承。
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审结涉数据权属、交易等纠纷案件908件,同比增长25.6%。发布指导性案例,规范数据采集、使用等行为,促进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综合运用商业秘密保护、著作权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规范,惩治侵犯数据权益行为。江苏法院审理某数据纠纷案,依法认定窃取数据集合、开发数据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3000万元。审结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915件,同比增长65%,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妥善审理涉平台算法案件,依法规制算法滥用。四川法院审理某电商平台纠纷案,统筹保护商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解决了多个平台存在的退款规则不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