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4月26日电 题:与改革发展稳定协同 为社会公平正义护航——写在“法治浙江”建设20年之际
新华社记者邬焕庆、方益波、吴帅帅
法度者,正之至也。作为五四宪法的诞生地,浙江火热的经济社会创新实践,与法治建设共生共荣。
2005年12月31日,浙江省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设“法治浙江”工作。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会上强调,建设“法治浙江”,是建设法治国家在浙江的具体实践。
2006年4月26日,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一套完整的战略部署正式出炉,率先开启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为浙江发展锚定了法治航向。
20年来,历届浙江省委坚定地沿着“法治浙江”建设道路奋勇前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鲜活的时代样本和丰富的地方经验。
以立法引领改革,为发展破除障碍
“法治浙江”建设20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平正义、坚持法治统一、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20年来,浙江不断探索和完善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层层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完善“法治浙江”建设工作推进机制。
继2006年浙江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决定后,2014年出台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2021年出台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一纲要一意见”;2025年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提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目标;今年省委还将围绕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以高质量立法为改革发展破除障碍的思路,早在20年前就已深植浙江。习近平同志多次与省人大的同志交流,指出为发展创造一个必备的法制环境,这是地方立法工作的主攻方向,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围绕发展、服从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
20年来,浙江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率先出台了50余部创制性、先行性立法,与改革决策有机高效衔接。《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以立法形式固化民营企业平等地位、保护企业家权益;《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在数字经济领域率先破题,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前瞻性法治保障……
提起浙江,很多人会第一时间想到“创新”。数据显示,2025年,杭州具身智能产业集群产值达1068亿元,相关企业达700多家,一些企业在细分赛道居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
庞大的产业需要法治的呵护。今年3月26日,全国首部聚焦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经审议批准在杭州诞生。《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首次界定了“具身智能机器人”的法定概念,并提出探索实行机器人编码管理等具体规定。
据统计,20年来,浙江省人大围绕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新经济新业态、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制订(修订)地方性法规219件,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519件,以立法引领、推进各项工作走向全面法治化,为蓬勃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提供依法解决路径。
以法治优化环境,让公平正义可感
“法治浙江”建设20年,保障了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文化繁荣,更促进一场治理生态的深刻重塑,让法治思维逐步养成、法治文化悄然积淀、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改变了基层治理逻辑、企业生存法则、个体权利意识。
法治建设带来的浙江之变,答案在可知可感的细节中:企业家不再想要靠关系拿地,群众习惯遇事找法而非托人,执法者把程序正义当作应有之义……大家更笃信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最可靠的治理方式,是最深层的民生福祉。
20年来,浙江坚持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实现政府该管的事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法治浙江”建设20年来,浙江先后经历4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从“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到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驱动制度重塑;从首设行政复议局,到列出“让干部清白、让村民明白”的“小微权力清单36条”……以政府自身改革,撬动经济社会领域改革,行政权力得到规范,公平正义得到彰显。
2025年底,浙江公布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成效,作为全国唯一试点省份,浙江将原有行政检查事项合并压缩至145项,较改革前减少79.3%。据统计,全省涉执法类投诉举报占比从17.4%下降至8.9%,企业、群众对执法公正的满意度提升至97.6%。